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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残联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来源:平顶山市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1-12 浏览次数:851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除平时自学外,每周三上午为集中学习日。

    2、集中学习要做到“四有”:即有签到、有记录、有计划、有学习内容。因事外出要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

    3、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

    (2)按照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活动的要求,采用督学、述学、考学、奖学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促进干部职工刻苦学习,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做到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二、机关上下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树立全体工作人员的形象,展现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特制订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必须人人签到,不准代签,在上下班前后10分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拿出、收回签到簿。

    2、如果上班迟到10分钟,月累计4次者,按缺勤一天处罚,扣工资30元。

    3、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上班时中途不请假提前下班者一次扣工资10元。

    4、每月不定期进行查岗,查到有班无人者,便在周三学习日要求作深刻的自我批评。

    5、节假日有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值班。

    6、请销假

    (1)事假:工作人员临时离岗须向目标办书写外出申请条,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须办理请假手续,由分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批准。

    (2)病假: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批准,超过十天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批准。

    (3)工作人员婚假、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4)以上各项请假应有请假条,并及时销假。

    (5)每星期公布一次上下班考勤记录,并作为个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三、坚持和完善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要经常找下级干部职工谈话,了解情况,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和单独谈话两种方式。谈话主要对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对有反映或工作中有问题,有失误或考核不合格的,要指定专人及时找其谈话,谈话中指出其缺点、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要认真做好谈话登记、记录工作。对有反映、有问题干部职工的谈话,要做好跟踪督查和考核工作。

    四、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但支部大会每年不得少于4次。全体党员要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以学习和讨论为主要内容。

    3、党课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并且注意防止空洞的说教。

    4、支委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主要是研究支部工作及发展计划。

    五、公务接待制度

    1、对我单位需接待的人员,应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认真做好接待和服务工作,一律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就餐。

    2、减少陪客人数,做到对口陪同。    

    3、严格执行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完善财务收支手续,增加财务收支透明度。

    2、一切经费均先请示后开支,每张发票必须合法合规有经手人、证明人、报批人,手续不健全,出纳有权拒付,会计对每一张发票要认真审核,做好再监督,对不合理开支,要如实汇报,不得入账。

    3、加强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管理和使用现金。

    4、严格控制出差费。报销差旅费一律如实填写出差单。

   七、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及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

    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

    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党员干部不得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

    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7、党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8、纪检监察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