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汝州市残联--通知公告官方网站~ 无障碍声明 | 邦邦听图客户端下载
通知公告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7年汝州市困难残疾人高中生资助办法》的通知

来源: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8-29 浏览次数:1035

汝残字〔2017〕27号



汝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17年汝州市困难残疾人高中生

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各高级中学:

    现将《2017年汝州市困难残疾人高中生资助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汝州市困难残疾人高中生资助办法


    为解决家庭困难残疾人高中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激励其自强不息、奋发进取,保障他们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本着严格手续、规范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人数  

    汝州市在校的家庭困难残疾人高中生30名。

    二、资助标准

    2017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中生每人资助1000元。

    三、在校残疾人高中生资助必须具备条件

    1、汝州市常住户口;

    2、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家庭生活困难,本人或者父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资助审批程序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高中生,需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残联填写《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乡镇残联公章。

  (二)各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资助的残疾人高中生进行受理登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残联教就部复审。

  (三)市残联对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发放资助金并建档立卡。

五、资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资助经费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也可通过建立助学基金、接受社会募捐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二)困难残疾人高中生的资助资金,用于他们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必须由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三)资助困难残疾人高中生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

  本办法由汝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自2017年6月26日起施行,于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


  附件:汝州市困难残疾人高中生资助申请表

    





咨询服务热线

0375-7132361
二代残疾人证查询 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 后台管理入口
——河南省残联移动端服务——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与爱共行微信

    与爱共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