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南省人工耳蜗全覆盖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2006
汝残字〔2017〕42号
汝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实施河南省人工耳蜗全覆盖项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0—14岁人工耳蜗全覆盖项目,最大限度满足我市困难家庭聋儿的康复需求,扎实做好听障康复救助工作,现请各乡(镇、街道)残联认真组织做好初筛检查及上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人工耳蜗全覆盖 项目申请零拒绝
河南省0—14岁人工耳蜗全覆盖项目,是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和重视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由省残联牵头组织实施的,面向河南省困难家庭聋儿的康复救助项目,现在已经正式启动并紧密组织实施。
二、资助对象条件
(一)年龄:0-14岁(满一周岁不超过14周岁)。
(二)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三)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三、资助标准
(一)人工耳蜗产品
由中国残联统一招标的免费人工耳蜗产品一套。
(二)手术费用
手术及调机费:由省级财政按每人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
(三)康复训练费用
由省级财政按每人14000元标准对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康复训练补助项目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等。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
聋儿家长或监护人可在户口所在地残联自愿提出申请,并到市残联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申请表》,到省定点筛查机构进行初筛检查,并由市残联同意及时上报省残联项目办公室。
省残联项目办公室接收《申请表》及检查材料,按照《项目初筛标准》,组织本省项目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初筛通过名单。
(二)复筛与手术
省残联项目办公室组织初筛通过者到定点手术医院进行复筛,通过者可安排手术。
受助监护人与定点医院签署手术同意书,耳蜗产品由定点医院根据救助对象医学条件进行选择,家庭不得自行选择,如果家庭不接受相应产品,则项目终止,视为家庭放弃项目,项目也不再安排任何救助。
受助人术后按照定点医院安排的时间开机和调机。
市残联项目办公室按照项目要求做好《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手术月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
(三)安置与康复
受助人开机2周内到协议定点康复机构接收康复安置并接受康复训练。
定点康复机构向受助人提供不少于1学年的康复服务,并对受助人进行为期不少于3年的跟踪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残联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筛查,并将有需求的听障儿童积极汇总,及时上报至市残联康复部。
五、联系方式
市残联康复部: 0375-7157670
联系人:史晓鹏 13781059977 程新燕 13700757878
电子邮箱:rzsclkfb@163.com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