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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1785

各省辖市残工委、省直管县(市)残工委:

2010年第四次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成绩突出的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及个人。这些自强模范热爱祖国、珍爱生命,自强不息、奋勇争先,不畏艰难、超越自我,为全社会凝聚传递着强大的正能量,彰显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以真诚博爱的情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理解尊重残疾人,倾力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改善生活、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倡导着互助友爱的社会新风,推动了社会和谐进步。

为大力表彰宣传全省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对评选出的张存士等55名“全省自强模范”、郑州市卫生学校残疾人社区康复技能培训中心等82个“全省助残先进集体”、汤菊等115名“全省助残先进个人”、 郑州市中原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等66个“残疾人之家”、王敬群等55名“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省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要以受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强不息,团结互助,扎实工作,推动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为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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