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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纳入项目管理的决定

来源:平顶山市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1-12 浏览次数:2003

汝残字〔2016〕7号



汝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将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

纳入项目管理的决定


    根据《河南省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精神病患者防治康复工作,经市残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残联党组、理事会批准,决定将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纳入项目管理。 


    附:汝州市2016年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实施方案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汝州市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重度

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切实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困难,确保2016年汝州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19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基本药品。

  为35名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住院救助。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周期一年的基本治疗药品费用补助。

  三、资金来源

  2016年彩票公益金6.2万元。

  精神病防治经费2.8万元。

  2011-2013年彩票公益金沉淀资金10万元。

  四、救助对象条件、救助原则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贫困精神病患者;

  2.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生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用药物及住院的精神病患者;

  3.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医疗救助。符合上述条件者中,持有残疾人证者优先安排。

  (二)救助原则

  1.面向贫困精神病患者;

  2.提供质优价廉的国产精神科药物,满足患者的基本治疗需求。

(三)救助标准

为服药的救助对象提供500元救助经费,用于基本检查及药物费用,救助周期一年;为住院的救助对象提供2000元救助经费,救助周期为三个月。

  五、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积极协调卫生部门确定汝州市精神病医院为承担发放药品的定点医院;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审定救助对象;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统计汇报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救助对象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三)定点医院对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对象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根据病情需要发放药品,并做好病情检测;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制定工作制度,对救助药物实行严格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配合残联做好项目有关登记、汇总、经费管理等工作。

  (四)居(村)民委员会及监护小组协助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的申请工作;督促患者服药。

  六、列入免费项目的内容

  (一)救助常用药品

  本项目救助药品采用治疗精神疾病基本药物,以及处理常见副反应的药物。包括:氯丙嗪、奋乃静、泰尔登、氯氮平、舒必利、氟哌啶醇、三氟拉嗪、五氟利多、氟奋乃静癸酸酯(针剂)、阿米替林、氟丙咪嗪、麦普替林、多虑平、碳酸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安坦、安定、佳静安定、舒乐安定、氯硝安定、心得安、果异等23种药品。

  以上规定的免费药物以外的费用均由病人或家属自理。

  (二)药物治疗监测检查

  服药过程中,医生根据精神科药物常规治疗要求,定期为患者做必要的相关检查,如肝功能、心电图、血常规检测等。

  七、工作流程

  (一)确定免费服药对象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指定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由村(居)委会和社区精防医生推荐,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汝州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免费住院申请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市残联,经审核批准,确定为救助对象。

  (二)就诊

  受助的精神病患者凭申请审批表到定点医院定期就诊,由精神科责任医师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根据患者病况选择用药,并确定患者定期就诊时间;定点医院对救助对象免收挂号费、诊疗费。

  对于长期固定用药且行动不便的患者,可由定点医院确定专人定期上门服务。对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及时上报市残联,由市残联重新调整确定救助对象。

  定点医院精神科责任医师必须每3个月对免费服药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服药疗效评估。

八、工作要求

(一)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认真组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定点医院要注意加强精神病服药后不良反应的监测,避免产生副作用和药物中毒现象。要建立专门的医疗质量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处理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

  (二)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市残联对汝州市精神病医院要进行动态管理和指导,严格审核医院各项费用单据和工作记录以备检查。汝州市精神病医院要设立专门台帐,保存记录病人的发药情况,集中保管病人门诊病历,全程监管病人服药,发现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应及时上报市残联。

  (三)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宣传工作档案,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讲座、典型个案报道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渠道,宣传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的意义,号召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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