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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汝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1043

汝残工委〔2014〕5 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根据河南省残联《关于开展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汝州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30日


汝州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残联办〔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宣部、中残联等11个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为引领,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保障残疾人享受基本的均等的文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纳入我市文化体育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二)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将创建示范市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的综合协调作用,把创建示范市工作作为各成员单位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三)坚持社会参与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项目带动原则。加快实施一批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等项目,把创建示范市的“软实力”变成工作“硬任务”,切实改善残疾人文化环境,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五)坚持长效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标准》要求,查缺补漏,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在创建示范市的同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管理

    1、根据汝州市工作部署,制定创建示范市的具体政策措施。

    2、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城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作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重要的工作考核指标。

    (二)经费保障

    3、增加经费投入,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专项经费,对公益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财政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文化服务

    4、市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资料及相关设备。

    5、市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中要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公共设施无障碍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努力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内容和总量。

    6、《今日汝州》免费开设残疾人专栏(版)。

    7、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有专门提供给残疾人集中参与文体活动的场所并配置文体用具。

    8、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项目建设,以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

    (四)文体活动

    9、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等方式,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10、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等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使残疾人参与率达到当地持证残疾人口的20%以上。

    11、每年按照社区总数10%的进度,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建设,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

    12、举办全市残疾人书画、摄影、手工艺品展览。

    (五)文化产业

    13、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的文化企业,落实残疾人文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

    14、鼓励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并纳入各类文化艺术比赛与评奖范围。

    15、完善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投融资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六)人才建设

    16、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安排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项目;各乡(镇、街道)残联有专职人员负责联络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17、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教练员培养培训机制。

    18、建立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机制,推广普及简便易行的健身项目,开展残疾人残疾人体育项目人才的挖掘、选拔、培训工作。

    19、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库,有不同年龄段的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储备,定期更新人才信息。

    (七)社会参与

    20、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结合我市实际,举办节日残疾人文化交流活动,营造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

    21、市图书馆、村农家书屋要定期开展读书活动,指导残疾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其综合素质。

    22、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23、发挥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帮助,建立志愿文化助残的协调、培训、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 

五、工作步骤

    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部署阶段(2014年6月)。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各项创建任务;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3年11月)。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我市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验收阶段(2014年11月)。做好创建工作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有关部门的创建验收,迎接省残联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宣传创建示范市的标准要求、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示范市工作。

  (三)建立督查机制。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收集信息,通报情况,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现场调度会。年终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